關于印發杭州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
招投標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杭建市(2003)204 號
杭園文(2003) 51 號
各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杭州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已經有關部門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杭州市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
二○○三年六月三日
杭州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意見
(試 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結合我市園林綠化實際,就本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進入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提出如下意見:
一、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進場交易。凡本市城區范圍內由市、區財政投資,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或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含)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除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外,須在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發包。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下或造價在5萬以上30萬元以下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應在區小型建設管理中心進行招標、發包。
二、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管理。
(一)杭州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行業主管部門,杭州市綠化管理站(以下簡稱市綠管站)受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管理和監督,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
2、受理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招標文件的備案。
3、受理招標投標書面情況報告的備案。
4、監督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開標、評標活動。
5、監督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并予以備案。
(二)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三、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招標投標程序。園林綠化建設工程在進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招標投標后,市綠管站在交易中心內設立辦事窗口,負責受理本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有關事宜,并在交易中心統一發布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信息。
(一)招標
1、招標人
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
2、招標條件
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有效的立項文件和綠化方案批復文件。
(2)有相應建設資金或資金來源已驗證落實。
(3)已辦理規劃用地手續,符合工程建設要求。
(4)綠化建設工程相關圖紙、技術資料齊備。
3、招標方式
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它媒介發布招標公告,邀請不指定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投標。
(2)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向三家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邀請招標。
(1)有特殊要求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
(2)由于某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急需實施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
(3)面積在3000平方米或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
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須提出申請報告,經市綠管站初審,并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4、招標程序
(1)凡具備招標條件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須按規定提出招標申請,履行招標審查手續。由市綠管站對招標單位、招標條件及招標文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即由招標人(業主)進行招標投標。招標人(業主)的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a. 發布招標公告或邀請招標。
b.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各潛在投標人。
c.向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發放招標文件、圖紙等相關資料。
d.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對相關問題作出解答和說明。
e.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f.組織開標、評標(必要時進行詢標),發中標通知書。
g.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
(2)對不具備招標條件第2、3款,但其它條件具備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如現有綠地調整改造等),招標人(業主)仍按規定提出招標申請,履行招標審批手續,須經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入招標程序。
5、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中應當載明該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詳細說明招標程序和辦法、招標項目工程內容及其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信審
【附件】: